絕對禁止孕的國家之法律規制
所謂完全禁止型就是在立法層面上完全禁止**的行政規制模式。這種規制模式將**視為本質上無差別的反社會現象,不區分**的類別,而給予完全的禁止,甚至動用刑罰措施對涉及**的行為加以懲罰。德國、法國、日本等都采取了這一做法。
1.德國
1989年,德國出臺了《收養子女居間法規定》,**母親使用自己的卵子為他人生育或者委托夫婦使用自己的精子、卵子培養胚胎,尋找**母親為其**的行為均是違法的,應被禁止。德國1991 年頒布實施的《胚胎保護法》就明確禁止“借腹生子”的**行為,根據該法,違法實施**手術的醫生將被判處三年徒刑。
2.法國
法國是完全禁止**的國家,其法律規制的具體體現即從民法上規制**協議無效,從刑法上處罰**行為。1991年,法國最高法院作出了一個關于**的判決。在該判決中,即使**雙方當事人對**契約皆無爭議,最高法院仍撤銷前審允許通過收養解決**子女親權歸屬的判決。1991年的判決不僅認為**協議在民法上無效,也提出了應當從刑法上禁止**。隨著1994年《生命倫理法》的頒布,法國明文規定了對進行**的中介組織和個人進行刑事處罰。新修訂的《法國刑法典》規定禁止任何不被《公共衛生規范》所允許的人工生殖技術,其中,即包括**行為。如違反此規定,則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和罰金。
3.日本
日本厚生省厚生科學審議會在2000年12月提出《人工生殖原則的報告書》,認為無論是妊娠**還是基因型**, 均是將人當作專門的生殖工具, 給第三人造成極大的風險,應予禁止。雖然目前并沒有**的專門性立法,但是在司法和執法實踐中,任何形式的**行為均被禁止。日本最高法院還曾通過判例確認**協議的無效,也激起過日本社會討論。
4. 意大利
意大利議會于2003年12月制訂了“人工受孕法”,并于往年在貝盧斯科尼引導的政府下獲得通過。該法禁止**,嚴厲限制人們采取幫助受孕技巧,制止應用募捐者供給的精子和卵子,并制止事先冷凍自己的精子和卵子備用。
生殖科技的雙面性使得人們在充分享受開放**母所帶來的科技成果的同時又充滿對其可能產生負面作用的焦慮,在這種背景下,禁止**母成為一些國家和地區最無奈而又最安全的選擇。 然而,這一做法也經常招致批評,正如有學者所指出的:一概禁止**雖簡單方便,但卻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,**市場的強烈需求決定了**必然禁而不止,而缺乏法律規制的**市場亦將更加混亂無序,各種規避法律的**現象不斷出現,對法律的執行和糾紛的處理有害無益,立法的目的無法實現,法律的權威性將面臨挑戰。